本报北京10月14日电(刘志强记者)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《节能减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特别管理办法》。该办法提出,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各类项目的性质和特点、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地区节能减碳目标实现情况,统筹支持不同地区节能减碳项目建设,对碳达峰、碳中和、节能和发展循环经济显着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和区给予适当倾斜。 《办法》提出,专项支持内容包括重点行业节能减碳项目、煤炭消费清洁替代项目、碳减排项目等。支持循环经济项目、零碳和负碳低排放示范项目、碳达峰和碳中和核心能力建设项目。具体来说,支持以工业园区、产业集群为载体总体部署和规模化实施节能减排改革,支持燃煤电厂、煤化工项目低碳化。支持建设大型标准化回收站和绿色分类中心《人民日报》(2025年10月15日第11页)